申报指南
“专精特新”奖励
申报对象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省“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
奖励/补助额度
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省专精特新企业10万元
申报材料
评定公布文件
受理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办事流程
无需申报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市经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拟定名单导入系统。 2、由市财政局下达奖补资金至同级经信部门。 3、向法人机构《申请表》中提供账户拨付奖励资金。
咨询电话
0570-402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