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购房补助(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对象
2020年4月22日(含)后,从衢州市外全职来衢州市本级工作(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以首次在衢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五年内在市区(包括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下同)首次购买住房,且申请时社保关系仍在衢州市本级。2020年4月22日前引进来衢市本级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原政策执行。
奖励/补助额度
采取货币化补助的方式,补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申请人当年6月30日(含)前购房的,按市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年度上半年衢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算,6月30日之后购房的,按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年度下半年衢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算。购房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聘任文件(或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衢州市区范围内的购房证明,申请人的不动产中心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对户口、人事、社保关系在外地,实际全职服务市本级用人单位的, 除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薪酬发放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带有学信网扫码的学历证明、相关职称或证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材料的另行单独通知
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指导目录:衢州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具体分类标准.docx
受理时间
发送申报提示信息后按通知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办事流程
登陆政务网,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购房补助分别于每年1月、7月两次集中受理)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⒈、引进备案,认定引进來衢时间和人才层次 ⒉、提出申请 ⒊、资格审核。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对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⒋、名单公示,在用人单位及其他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⒌、补助发放,市财政将补助款拨付到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拨付给申请人
咨询电话
0570-3089308 0570-3089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