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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申报指南
培育一批龙头物流企业(除农产品配送、快递企业)
申报对象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报税务部门年报数据为准)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2亿元、1亿元、5千万元及以上的物流企业
奖励/补助额度
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给予级差奖励。
申报材料
承诺书;承诺书.docx
受理时间
按平台开放时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办事流程
1、接收到系统推送符合申报条件的提示信息。
2、登录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在线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
3、在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查看办理进度。
4、提供的法人机构账户收到奖励资金。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大商贸专项资金申请表》向发改委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2、市级发改委部门在线审查相关单位申请。
3、通过审定的拟奖励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相关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4、市级发改委部门向《申请表》中提供账户拨付奖励资金。
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服务业与消费处:(0570-3073634)。
是否已获取补助资格?
您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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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在申报名单中。